《包头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包头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于2023年3月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将包钢分中心纳入包头市统一披露,全面反映了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现就《年度报告》具体解读如下:
一、缴存规模稳建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缴存额56.09亿元,同比增长10.89 %。2022年末,缴存总额528.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8%;缴存余额 218.91亿元,同比增长9.81%。各项指标均呈现稳健增长趋势。
另外,新开户职工人数中,非公企业占比达69.63%,说明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9.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类型缴存职工占比达到74.99%,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进一步显现,也显现出包头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的工作重心所在。
二、提取规模稳中有升,全力支持住房消费提取,助力职工安居圆梦。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共计11.32万名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36.53亿元,同比下降4.77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44%,租赁住房占2.6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9%,其他占2.67%。
2022年包头市住房公积金对部分提取政策进行调整,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以办理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取账户余额。2022年落实阶段性提取支持政策中租房提取业务(租房提取额度上浮10%)自租房提取执行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累计为4341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提取金额4102.64万元。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13%,公积金使用比较充分,在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助力缴存职工安居圆梦方面作用明显。
三、精准调控个贷政策,提升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满足合理购房需求。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5万笔12.1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6.36 %、38.97%。支持职工购建房39.71万平方米,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34%,比上年末减少0.16个百分点。据测算,2022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15034.22万元。
报告显示,职工贷款笔数中,中、低收入占98.03%,90.56%以上的职工贷款购房为144平方米以下面积户型,购买新房占52.44%。以上数据表明,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需求得到合理引导,首套房贷款、中小户型等刚需群体得到保障,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刚性消费方面的制度作用。
另外,2022年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持续优化,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由房价的30%以上调整为20%以上;职工结清贷款后即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高 “还款能力系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因素中的还款系数由0.4调整提高至0.5,提高借款人可贷额度;扩大异地贷款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与国家政策要求全面接轨,全力支持首套房刚性需求,有限制地支持改善性需求、坚决遏止投资性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新申请的首套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不低于3.025%和3.575%贷款利率标准。
四、风险防控完整有效,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社会效益。报告显示,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资金运用率77.16%,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整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最大程度满足职工提取贷款的需求。2022年全市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536.39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729.61万元,为支持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持续进行服务改进,专注群众办事体验,为民服务贴心更暖心。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49项措施,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开通二手房贷款业务网上办理和线上“跨省通办”专区,完成28项高频事项上线“蒙速办”移动端。全面推行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注销企业公积金账户“零材料”承诺即办,持续简化流程要件,取消各类业务证明材料12件,公积金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二是提升服务质效。落实住建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业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出台窗口标准化服务考核办法,制定窗口“四个服务规范”,全面推行公积金标准化服务。聚焦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畅通沟通反馈渠道,解决公积金业务堵点问题 31件,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18件。开辟“跨省通办”绿色通道,开设银行网点公积金便民窗口,坚持“预约、上门、延时、不打烊”走心服务,高新区和市政务大厅网点分别荣获全国跨省通办“示范窗口”和全市政务服务“先进窗口”称号。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