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各类文件的校核、送签、印发、管理和整理归档等各项政务工作;
(二)负责各类外来文件的接收、登记、传阅、拟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以及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的起草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上级公积金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及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送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九)负责外来单位和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十)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接待、印鉴管理、车辆管理、办公楼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工作;
(十三)负责专项控购商品的报批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内部组织协调和对外协调工作;
(十五)相关文书档案的装订及移交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